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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体系

时间:2024-12-16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12月13日,为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8年,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各类养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显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更加成熟稳健。

具体来看,《意见》从支持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健全金融保障体系、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构建长效机制等五方面提出16项重点举措。

聚焦不同老龄群体,《意见》要求,对于可完全自理老年群体,加大康养、文化、旅游、体育、娱乐等方面的金融供给力度,创新适应老年活动需求的保险产品。对于半自理老年群体,加强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支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于失能失智老年群体,依法依规加大养老机构、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围绕托养照护特殊需要设计信托产品,创新优化保险理赔条件和方式,支持更有尊严生活。同时,要支持备老群体做好养老资金储备和财富规划,针对农村养老需求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特色分(支)行等养老金融专营机构。扩大银发经济经营主体和产业集群发展的信贷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服务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创新以养老服务领域经营主体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养老设施等固定资产为抵押,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益质押的信贷产品。

为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消费权益保护,加大对涉老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强化货币政策、保险监管、融资配套、税收优惠等方面政策支持,强化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

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方面,《意见》明确,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老年人基础金融知识和防诈骗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升老年人基本金融素养,增强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假币侵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对故意夸大收益、对资管类产品承诺保本、隐形捆绑搭售等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误导老年消费者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涉老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养老金融工作落实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推动政策落地。此外,在政策保障上,将通过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养老领域信贷投放。健全与商业保险年金业务特点和风险管控要求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落实好养老金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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