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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时间:2024-12-09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1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未来5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险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航运保险、科技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提出明确改革要求。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出台《行动方案》有助于推动财险业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险工作的要求。

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一方面,聚焦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等方面,提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以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等为抓手,提高财险业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财险一些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潜藏的矛盾和风险逐渐显露,需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行动方案》明确,突出重点分级监管,加强行业重要性财险公司持续监管,对风险隐患较大财险公司实施高强度监管,研究提级监管相关程序。《行动方案》强调,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虚列费用、虚挂保费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在风险化解处置方式上,《行动方案》提出,鼓励财险公司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迁册化险”,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出清风险。对风险大、不具持续经营能力的财险机构,依法开展市场退出,研究相关配套政策。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通过兼并重组、“迁册化险”等方式,对一些经营不善、风险高的机构开展市场退出,能够有效整合业务,提升效率,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不过,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法律保障,确保公平公正。

进一步深化改革促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财险面临市场体系有待健全、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亟须加强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制约财险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出台《行动方案》是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行动方案》提出,引导财险机构把好发展定位,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其中,《行动方案》明确,丰富新能源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引导财险业优化定价模型、方法和工具,加强产品定价管理,探索建立财险产品服务创新保护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行动方案》聚焦推动财险提质增效,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风险保障需求。推动财险业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更好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在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发挥共保体等保险机制作用,提升保险保障能力。丰富研发、中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保险供给。研究房屋保险体系,探索推广新型家庭财产保险。鼓励“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升级产品服务,提升中资海外利益特殊风险保障水平。探索警保联动方式,推广交通事故“互碰快赔”等快速处理机制和大灾互认车辆损失查勘机制。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进一步营造财险业良好发展环境。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文化建设、凝聚发展合力、提升全社会财险保障意识等方面发力,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透露,一是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行动方案》要求,逐步增强财险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二是全面加强财险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构建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三是继续加强与相关方面协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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