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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保险法保护

时间:2024-12-0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期,多地投诉反映社会上一些非保险公司销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产品及开展类似业务(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为保障广大车主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近日就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等存在的风险发布提示。

保险业协会强调,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保险法保护。保险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此类以“××统筹”“××互助”“××联盟”为名与车主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保险法得到保障。

保险业协会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失信风险大。此类业务经营者不是持牌保险机构,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保险业协会提示,投保人可利用多种手段查验确认保险合同。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以保障自身合法保险权益。

保险业协会提示,根据自身需求向合法的保险公司投保。车主应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意识,在参保前认真辨别、仔细斟酌、理性选择,全面客观掌握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风险。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及时向合法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保险业协会强调,多方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有参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情况的,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保险公司如发现有外部企业或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名义开展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要及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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