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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驻马店中支以案说险丨不懂合同莫要慌 随时咨询保心安一、【案例简介】 近日,客户王老先生携带保单临柜咨询,表示自己在2005年购买了两份保险,每年到期按时缴费,现年事已高,记不清保险保障,也看不懂合同,故前来咨询。经系统查询,王老先生的保单交费正常,工作人员按照保单的保险责任详细地对王老先生进行了讲解,王老先生听后表示理解,满意而归。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本案中,保险公司虽已向王老先生提供了保险合同,但王老先生因保单投保时间较长,记不清保险具体内容,故前往客户服务大厅进行咨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按照合同进行保险条款的详细讲解,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详细阅读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每一款保险产品的条款都不尽相同,消费者需充分了解。 如果消费者对投保保险的保障有所疑问,可以随时与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联系进行咨询,或者拨打全国客服电话95567进行咨询,或者亲至保险公司客服大厅现场咨询,充分保障消费者自身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