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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预留信息需正确 及时更新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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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

客户宋先生向我公司反映其保单在2015年未缴费成功,但一直无人提示和通知,导致保单失效多年而不自知,还每年向绑定账户内存入保费,现要求公司为其保单进行复效。

经了解,宋先生2006年购买一份健康险,2015年因个人原因离开,临走前告知儿子小宋每年为其账户内存入2043元缴纳保费。但当年度小宋只存入2000元,保单一直显示划款失败,续期服务人员拨打系统预留电话提示为空号,系统预留地址为一单位,无人知晓宋先生去向,多方打听未果,最终保单失效。后期每年虽有存款,但仍有两年只存入2000元,直到近期宋先生回来后到公司查询保单情况,才知晓保单早已失效,要求公司给其复效。

二、【案例分析】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承保、保全等业务时,应按照下列要求,认真审核客户信息,保证客户信息的真实、完整:(一)向客户解释说明采集客户信息的必要性和用途,以及不提供真实、完整客户信息可能带来的后果。(二)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客户身份,准确、完整地记录客户信息。(三)对于下列客户信息存在缺失的,应要求客户补充更正,补充更正完成前不能核保或保全通过: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四)提示客户如果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五)鼓励和引导客户提供其本人的手机号码。

此案中,宋先生未意识到预留正确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的重要性,未及时到公司办理变更,导致公司工作人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无法通知其保单的基本情况,最终造成了保单永久失效的严重后果。因保单失效是宋先生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给予其复效处理,宋先生只得办理了保单退保手续。

三、【消费风险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预留信息不完整不正确会直接影响到各项保单服务的享受,及时更新、完善个人有效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当您的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前往公司柜面或者联系您的保单服务人员进行信息变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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