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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实习记者 许予朋】2月8日,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到2035年,科学适用、结构合理、开放兼容、国际接轨的金融标准体系将更加健全。

金融标准是金融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能为完善现代金融管理、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支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金融业数字生态建设等方面提供规则、指引。

在现代金融管理方面,《规划》要求,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建设。加强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产品与服务信息披露标准制定,推动将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纳入金融标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针对互联网平台涉及的金融业务,制定标准合同指引,同时完善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标准体系。

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规划》提出拓展升级保险市场标准,包括:加强保险科技标准供给,支持新技术在保险行业规范应用;制定商业医疗、长期护理、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方面标准,支撑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机动车辆保险等领域标准制定;探索巨灾保险标准化建设;制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信息交互标准;加大与交通地理、医疗卫生、社保等领域标准化交流合作力度,促进跨行业融合标准发展等。

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规划》表示,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制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环境信息披露和相关监管标准,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标准。另一方面要推广“金融标准+乡村振兴”工作模式,以标准助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金融APP等线上服务适老化改造和银行营业网点等线下服务无障碍标准。此外,还应推动供应链交易数据与金融机构共享的流程、接口、使用、安全等数字信息管理技术标准建设。

在完善金融业数字生态方面,《规划》强调,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标准,保障流通过程中的可存储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复交易性、不可抵赖性。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业务和应用标准,确立发行、流通和回笼各环节的标准化流程。

《规划》提出,将强化金融标准的实施应用,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持续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进一步扩大领跑者活动领域,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接下来,监管部门将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等区域,推动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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