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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身险保单标准化通俗化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记者 房文彬】 12月1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终身寿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示范条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示范条款将有利于解决条款复杂、易产生歧义的问题,未来,寿险产品条款将标准化、通俗化,更便于消费者理解。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业协会发布3个示范条款是保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成果,示范条款在框架结构上基本相同,重要通用条款的表述上完全相同。而且,条款表述用语更加简单通俗同时不失科学,使保险条款“晦涩难懂”的印象有很大改观,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理解。 据了解,示范条款主要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条款表述用语更规范、严谨,降低了可能引起的争议,比如有合同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开始的表述;合同中增加了其他责任免除条款特别明示;增加了退保手续和风险的提示;等等。其次,示范条款充分体现了保险法的规定和监管要求,比如条款中对受益人约定;寿险条款中明确了犹豫期的约定;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明确了不保证续保等。最后,对某些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进行了明确或统一的表述,例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猝死;寿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经常见到的“拒捕”统一成“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指导意见》文件中“持续开展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工作”精神,开展人身险示范条款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条款的可读性、科学性和合规性,减少共性保险条款不必要的差异化表述,降低保险条款的复杂度,形成人身保险行业产品设计丰富、内容规范、格式统一、重点突出、简便易懂的保险条款格局,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首先,保险条款变得易读易懂,有利于释放保险需求,促进寿险业的发展。其次,重要通用条款采用相同表述之后降低了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拟定新条款的工作量,并能提升业务经营过程的合规性。最后,对保险公司开发差异化保险产品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有限可以自我表述条款中体现产品与其他类似产品的特色与差异。”李文中分析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