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 银保监会明确财险业发展目标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房文彬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七方面要求,包括财险业要转变经营发展理念、提升供给专业化水平、强化精细化管理能力、完善集约化运营体系、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机制保障、抓好组织推进。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财险业基本建成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财产保险市场体系。 工作目标“一降两升” 首先,从转变经营发展理念来看,银保监会要求要突出理念先导。引导保险公司树立正确经营发展观,持续深化财产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专业化供给引导高质量需求,通过精细化、集约化运营管理,优化要素配置,推进结构调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推动行业由注重规模和增速的外延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增长转变。 其次,要确立基本原则。坚守保障本源,聚焦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实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民生综合保障,持续提升财产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化创新驱动,创新产品服务供给,强化保险科技赋能,通过加大科技应用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坚持共建共享,拓展行业大数据信息共享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健康、有序、透明的行业生态圈。强化人才支撑,打造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均衡发展的人才建设体系,通过人才能力提升带动行业转型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明确“一降两升”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行业经营成本明显下降,综合费用率较2020年底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市场业务结构明显优化,非车险业务比重较2020年底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行业经营效益明显改善,承保盈利公司覆盖面较2020年底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行业运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 不过度依赖车险 为提升财险业供给专业化水平,银保监会首先要求丰富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聚焦新发展格局下经济社会发展演进,挖掘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保险需求,围绕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找准痛点难点,开展产品创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定制化保险产品。 其次,要升级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立足保险保障本源,创新拓展“保险+科技+服务”的模式内涵与实现形式,链接社会化服务资源,探索服务型保险产品,有效提升增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增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等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主动提供防灾减损服务,从源头降低风险损失,推动行业由转移分散为主的风险等量管理模式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 再次,要优化渠道管理。指导保险公司做好销售服务体系总体设计,强化销售渠道差异化分类管理,提升分渠道需求分析、风险识别、产品定价等专业化水平,根据不同渠道消费者特点匹配差异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完善多渠道消费者信息触达方式,优化资源投入,提升销售产能,满足消费者多方位保险保障需求。 最后,要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健全多层次财产保险市场体系,引导中小公司明确自身定位和专业优势,摒弃过于依赖车险业务和过度铺设机构的贪大求全经营理念,精准选择优势产品、目标市场与业务方向,坚持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细分市场深耕细作,在专业领域积微成著。 提高精细化资源配置能力 第一,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点抓好财务预算管理、销售渠道管理、运营流程管理等环节的成本管控,科学分解各环节成本管控任务,做到人、岗、事合理匹配,提高精细化资源配置能力。 第二,丰富风险防范手段。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强化风险识别、风险计量等关键环节,提升风险识别响应速度,优化风险报告与处置机制,平滑风险事件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第三,强化保险科技应用。探索利用行业大数据信息资源,建设线上化、智能化风险信息平台,推动承保理赔风险管控模式向精准、协同化方向转变,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效果。 鼓励中小公司缩小管理半径 在完善集约化运营体系方面,银保监会要求,首先推进集约化销售组织管理。鼓励中小公司强化销售渠道垂直管理,缩小管理半径,合并裁撤低产能分支机构,降低运营成本。 其次,加强集中化运营平台建设。支持保险公司打造集约化、智能化运营平台,提高响应速度和服务效率,推动核保核赔、财务管理等核心作业的集中化管理、平台化运营,实现全流程精细化运营管理。 再次,增强线上化运营管理能力。鼓励保险公司加快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客户提供线上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体验。积极推动保险价值链关键环节数字化升级,强化线上化、数字化核保核赔功能,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图像识别、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产品精准定价、远程查勘定损和智能理赔服务。 推动基础数据标准化 在加强基础建设方面,银保监会要求推进行业数据标准建设。持续推动完善行业基础数据标准化工作,明确从业人员、承保理赔、财务管理等数据信息的采集报送交互规则,提升财产保险行业基础数据质量。完善保险公司经营核算体系,出台关键成本指标核算标准指引,修订完善防灾减损服务费用列支规则,客观反映保险服务成本。 此外,构建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探索建立行业基础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展行业纯风险损失率测算工作的险种范围,定期发布财产保险行业基础数据信息。建立行业黑灰名单制度,推动承保、理赔、反欺诈等风险数据信息开放。做好外部数据对接,发挥好中国银保信、上海保险交易所平台作用,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交通、气象、医疗、应急、司法、征信等领域的数据信息合作,推进跨行业、跨地域的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数据使用,保障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高管队伍的专业型人才导向,鼓励保险公司制定与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规划,优化人才考核机制,打通专业人才成长路径。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同业交流与合作,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专业人才流动渠道。 设定产品创新保护期 值得注意的是,探索建立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针对开发财产保险增量市场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创新产品,设定不低于一年的产品创新保护期,以维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 另外,在抓好组织推进方面,银保监会要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搭建行业平台,凝聚行业共识,聚合行业力量,共同推动发展方式转型。中国保险学会要制订专业化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现场和在线培训,提升人才培养质效。中国精算师协会要积极发挥精算专业力量,在专业人才建设、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协同助力。 同时,中国银保信要加强行业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数据信息支持力度。上海保险交易所要聚焦国际再保险、航运保险、大宗保险、特种风险等领域平台建设,助力市场主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