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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确诊即赔付 患难时刻国寿情西平客户胡女士,46岁,2004年1月份投保重大疾病保险,2016年8月份投保防癌保险,重大疾病保额合计17万元。2020年7月8日,胡女士因身体不适在西平县人民医院确诊为乳腺癌。 得知胡女士患病的消息后,柜面服务人员和销售人员到医院看望客户,并协助客户收集理赔材料申请理赔。经审核,胡女士患乳腺癌属于保险责任。中国人寿在胡女士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理赔保险金17万元。因为胡女士投保的有防癌保险,以后公司每年在乳腺癌确诊对应日给付康复保险金2.6万元。 胡女士接到理赔保险金到账信息后十分激动,对中国人寿信守承诺,创新理赔手段,快速理赔,连声称赞!重大疾病理赔保险金迅速到账,能帮助其解决每日住院高额医疗费用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