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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出台意见:两年扭转意外险乱象

□记者 张爽

近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发展根基等三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计划用两年时间扭转意外险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

数据显示,2019年,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175亿元,同比增长9.23%,赔付支出298亿元,同比增长11.19%。

近年来,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升,意外险因其保费低廉、保障范围灵活、保障功能较强,逐渐获得市场认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许多保险公司将一些意外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

但是,由于意外险市场基础薄弱,定价机制科学性不强,销售行为不够规范,一些市场乱象和恶性竞争频频出现。比如现金贷等网贷平台违规捆绑销售意外险;部分第三方平台强势把控渠道,导致部分产品赔付率过低、渠道费用过高,严重阻碍了意外险功能与作用的发挥,意外险市场亟待规范与改革。

根据《意见》制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到2021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格局更加规范有序,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广大群众更加认可。

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

目前,高费用率已经成为意外险业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调研摸排情况显示,个别地区借款人意外险、第三方平台销售的旅游意外险等产品手续费率高达50%以上,部分渠道销售的航空意外险手续费率更是高于90%。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更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意外险的定价基础。

对此,《意见》提出,要健全意外险精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意外险定价假设规定,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切实防范风险。要建立产品价格回溯调整机制,采取市场主体自查、监管部门抽查、引导公众监督等方式,使产品定价“回头看”成为新常态。探索建立与内控水平、销售渠道、销售方式、赔付情况等因素挂钩的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渠道费用过高、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同时,要编制意外险发生率表,探索建立意外伤害发生率表动态修订机制,提高定价精细化水平。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推动意外险产品自主创新,支持研发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不同场景人群需求的意外险产品,积极探索“意外险+服务”创新模式,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规范市场定价行为,挤压不合理费用,意外险产品价格将会在市场化改革中有所下降。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2019年7月以来,银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全面排查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开展的意外险业务,开展借款意外险的清理整顿工作。针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部分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

在此次意外险改革中,银保监会将更全面更系统地加强市场行为监管。《意见》提出,针对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将组织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严格依法执行对机构和责任人的双罚制度,对违法违规机构及人员依法清理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情况。

在健全市场行为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方面,要系统梳理意外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政策规定,制定统一的意外险专项监管制度。研究完善重点领域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监管制度,防止不正当竞争。要完善市场主体意外险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公开定价依据、经营数据、理赔机构、典型案例、合作机构等信息,提高意外险市场透明度。

《意见》指出,将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恶意重复投保、高额投保等高风险客户,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研究制定“黑名单”“灰名单”标准,着力防范骗保、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

夯实发展根基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意外险风险等级和职业分类标准,提高意外险市场规范化水平。完善保险业意外伤残评定标准,努力争取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探索制定意外险基本条目示范写法,推动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

此外,可以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基础平台作用,组织建立行业意外险反欺诈工作联盟。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医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打击保险欺诈、防范道德风险的长效机制。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有序推进意外险市场“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的各项改革措施,意外险价格扭曲的问题根源将得到彻底解决,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变,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将基本建立。


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意外险作为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提升全社会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风险的意识、增强全社会风险抵御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意外险市场基础薄弱,定价机制科学性不强,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把意外险改革放在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中同谋划、同部署,紧紧围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加强监管、补齐短板、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方向,以改革意外险费率形成机制为目标,建设体系科学合理、规则公开透明、格局规范有序、服务领域广泛、社会普遍认可的意外险市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内生发展机制,支持市场主体通过改革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

二是坚持法治化方向。完善意外险监管规定,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保险监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意外险产品和服务。

四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在保持市场稳定基础上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解决意外险市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市场平稳发展前提下推进具体改革措施,防止市场出现剧烈波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到2021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格局更加规范有序,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广大群众更加认可。

二、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

(四)健全意外险精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意外险定价假设规定,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切实防范风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历史数据、行业经验、市场情况等因素科学厘定符合市场实际的费率,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

(五)建立产品价格回溯调整机制。施行意外险价格定期回顾分析制度,采取市场主体自查、监管部门抽查、引导公众监督等方式,使产品定价回头看成为新常态。探索建立与内控水平、销售渠道、销售方式、赔付情况等因素挂钩的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渠道费用过高、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

(六)编制意外险发生率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数据,建立保险行业意外险数据库,编制意外伤残、死亡等发生率表,提高定价精细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处理、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探索建立意外伤害发生率表动态修订机制。

(七)大力推动产品自主创新。健全以市场主体为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产品创新机制,支持研发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不同场景人群需求的意外险产品,积极探索意外险+服务创新模式,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三、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八)集中整治市场突出问题。针对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按照市场主体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严格依法执行对机构和责任人的双罚制度,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及人员依法清理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情况。

(九)健全市场行为监管制度。系统梳理意外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政策规定,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制定统一的意外险专项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原则和尺度,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性。研究完善重点领域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监管制度,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规范、协调发展。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丰富意外险统计分析指标,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意外险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由简到详的原则,逐步公开定价依据、经营数据、理赔机构、典型案例、合作机构等信息,提高意外险市场透明度。对信息披露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十一)着力防范骗保、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依托保单信息登记平台,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基础上,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恶意重复投保、高额投保等高风险客户,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研究制定黑名单”“灰名单标准。

四、夯实发展根基

(十二)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强意外险市场情况分析,深入开展政策研究,把握意外险市场发展规律,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意外险监管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增强监管有效性。

(十三)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从组织架构、激励机制、日常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意外险运营有关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体系,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十四)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根据保险业特点和意外险市场情况,研究制定意外险风险等级和职业分类标准,提高意外险市场规范化水平。完善保险业意外伤残评定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探索制定意外险基本条目示范写法,推动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

(十五)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基础平台作用,组织建立行业意外险反欺诈工作联盟,提升行业整体防控欺诈风险的水平。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医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打击保险欺诈、防范道德风险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十六)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意外险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意外险改革作为全面深化保险业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治理能力和内控水平、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抓手,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地改革实施工作的指导,协同推进意外险改革。

(十七)明确具体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推进意外险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意外险改革的重点,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真抓实干,蹄疾步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注重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文件宣传和解读,做好解释说明,为意外险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畅通意见沟通渠道,积极回应各方合理诉求。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保险消费者对意外险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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